高雄市北嶺國小-臺灣台語人文實驗教育學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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訊息公告 - 學校公告

重申本市教育局114年12月15日高市教秘字第11440084500號函

主旨:重申本局114年12月15日高市教秘字第11440084500號函(正本諒達)並落實「學校使用資通系統或服務蒐集及使用個人資料指引」及「學校使用生物特徵辨識技術個人資料保護指引」,如說明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為落實115年9月15日高雄市議會教育部門質詢決議,重申旨揭指引,請各校務必遵照辦理。
二、請學校加強宣導教職員工與學生使用行動載具時,應遵循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法規對於肖像權等之保護規定,落實教育現場資訊倫理與個資保護。
三、檢附「學校使用資通系統或服務蒐集及使用個人資料指引」及「學校使用生物特徵辨識技術個人資料保護指引」各1份。

附件
教務處 2026/09/18